有几点需要关注:
1、签订合同时是否有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性质?
2、保险公司是否对“高空作业”有明确定义?
3、保险条款责任免除中是否有对“高空作业”作出拒保、免责和拒赔约定?
4、保险公司给出拒赔的时间节点离申请理赔时间有没有超过30日的不可抗辩期。
首先,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可见保险公司认定8米坠亡属于高空作业没有错误。
其次,作为从业者应该要了解相关的国家规定,投保时需要如实告知职业类别。投保时依据是否属于高空作业人员,而收取不同的保费。根据楼主的描述来看,应该是投保时未将具体情况告知或是职业类别有变更未通知保险公司。
再看看条款里面对于职业类别不符如何理赔的约定。附某公司条款约定。

总而言之,每个行业都有相关的行业标准或准则,先遵守之。